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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净化器性能评价标准出台

点击次数:1307 更新时间:2013-05-08
 

近日,空气净化器(中国)行业联盟标准APIAC/LM01-2013《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要求》(以下简称 《评价要求》)正式发布实施,《评价要求》将从适用面积、PM2.5洁净空气量、能效评价三个方面,对空气净化器市场作出规范化的制约。

    “目前市场上的不少品牌,在产品推荐中会附带各种所谓的‘检测报告’。但其实这些报告的检测机构多是参考国家室内空气标准、微生物检测标准等,而非专业的空气净化器技术标准。”沈浩告诉笔者,如今许多净化器产品在清除率等“硬指标”方面水分很大,“许多厂家为了追求超高的空气净化数据,而选择检测机构人为提高检测结果。例如,有些检测机构会将性标准中的30立方米实验舱缩减到1立方米,将的1小时净化时间延长至9-10个小时,这样一来,产品的净化数据就能轻松达到销售时声称的95%以上。”

  为此,空气净化器(中国)行业联盟标准此次发布《评价要求》时,特别设置了PM2.5洁净空气量、能效等级等指标。明确规定,在待机功率≤2.0瓦的状态下,空气净化器将按照能效比实测数值划分为5级。空气净化器的能效比就是固态颗粒物净化效能,其数值是由洁净空气量除以输入功率。能效比≥6.00立方米每瓦时的空气净化器,其能源效率等级是1级,是的。能效比介于2.5和3.4之间的,是zui末级即5级。能效比低于2.5,则可视为不合格的空气净化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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